现任妻子不让前妻看孩子的话前妻能不能起诉现任妻子?如果起诉了法律会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你好,首先要弄清是谁不给探望孩子,如果是男方,你作为前妻,可以起诉男方。离婚后对方不给探望孩子的,首先需要你与男方两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探望权,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建议你与男方直接进行沟通,而不是与现任妻子进行沟通,这样的沟通比较低效,毕竟从孩子角度考虑,孩子是前妻与男方的,现任妻子是第三方。当然,离婚后你也可以变更抚养权。你与男方你们双方可以私下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特别是收入水平。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5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56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57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68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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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6
答: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读: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一方探望子女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就探望权协商不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进行判决。综合建议: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

,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相比较而言,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物质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一种义务,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定为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16
这个是可以起诉的,毕竟孩子她也是有份的,就算离婚时,孩子是判给了男方,但肯定也有允许女方有看孩子和多久可以带孩子玩的规定的。所以现任这样的举动,明显是违反了法院的判定的,那么如果前任去法院上诉的话,于情于理都是会胜出的。
第3个回答  2020-02-16
您好,父母离婚后,探望子女是其权利,现任妻子没有特殊理由无权阻止其探望,现任妻子不允许前妻探望,侵犯了前任妻子的权利,前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即便法院对此有所判决,也不能强制执行。
第4个回答  2022-03-30
当然是可以起诉的,虽然已经离婚了,但是母亲依然有权利看望自己的孩子,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就算是最后通过法院,也会同意前妻看望孩子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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