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责任中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冰冻(霜冻及障碍性低温冷害)。雹灾是指在对流性天气控制下,积雨云中凝结生成的冰块从空中降落,造成的一定面积作物减产甚至绝产的灾害。风灾是指8级以上大风,即风速在17.2米秒以上造成的一定面积作物减产甚至绝产的灾害。暴雨是指降雨量每小时在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个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个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造成的一定面积作物减产甚至绝产的灾害。洪水是指由于降雨、融雪(冰)、风暴潮、堤坝溃决等原因引起江、河、湖、水库或沿海水量增加,水位上涨而泛滥,或山洪暴发、浸泡、冲散、冲毁一定面积作物,造成作物减产甚至绝产的灾害。内涝是指由于降水过多,地面径流不能及时排除,造成的农田积水超过作物耐淹作物能力,造成的一定面积作物减产甚至绝产的灾害。干旱是指在足够长的时期内,因降水量严重不足,致使土壤因蒸发而水分亏损,河川流量减少,造成的一定面积作物减产甚至绝产的灾害。冰冻是指由于冷空气活动等原因使土壤表面、植物表面以及近地面的气温突然下降到0T以下,造成的一定面积作物减产甚至绝产的灾害。病虫害是指由严重危害作物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暴发或流行,造成一定面积作物减产甚至绝产或农产品大批量变质的灾害。
农业保险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固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有生命的动植物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以经济补偿为目的的保险保障活动。 根据农业种类不同;可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
1、种植业保险是指以各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为主要对象的保险,主要是指农作物保险。农作物保险是以水稻、小麦、大豆、高梁、玉蜀黍、棉花、烟叶、茶、桑、麻、甘蔗、药材、烤烟、蔬菜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承保对象的、保险。它一般又分为生长期农作物保险和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1)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是指对农作物在一定的区域和自然环境中,从播种、出苗、生长至成熟期内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
(2)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是指对农作物从开始收割起至完成初加工进入仓库的一定时期内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
2、养殖业保险是指以各种畜禽和水产动物为主要对象的保险,它包括大牲畜保险,家畜家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和其他养殖保险。
3、林木保险是以不同的经济实体所营造的人工林和自然林为承保对象的保险。农业保险的责任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所致农产品的严重损失。自然灾害主要是洪涝、冰雹、暴风、冻害,意外事故主要是火灾及其他。 农作物保险的责任灾害主要是自然灾害。 养殖业保险的责任灾害除上述自然灾害外,主要是其他意外事故和特殊的突发性感染疾病造成的畜禽伤残及死亡损失。水产养殖保险的责任灾害主要是缺氧死亡、疾病死亡、第三者投毒、爆炸、排污、流失等。林木保险的责任灾害主要是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如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