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承认绝对运动,不承认相对静止,是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
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的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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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地和主观地应用概念,是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诡辩常常巧妙地玩弄概念,用概念的联系取代、掩盖事物真实的联系。在使用概念时,它不仅抽掉概念内容的丰富规定性,使其成为空洞的抽象形式,而且以概念表面形式的相似偷换其实际内容的差别。
G.W.F.黑格尔曾指出:只寻求形式的根据,一般是诡辩派的观点和原则。诡辩的目的并不在于论证内容的真实性,而在于竭力地寻找形式上的“根据”本身。通过形式的根据或理由,它可以替一切东西辩护,也可以反对一切东西。
辩证法指出,脱离了具体内容的概念形式,或者任意抽取某一片面规定去理解概念,必然导致对事实和真理的歪曲。辩证法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真理为目的,它的概念是反映事物多种规定性统一的具体概念,而不是空洞的抽象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诡辩论
只承认绝对运动,不承认相对静止的观点是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世界上的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是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形而上学把静止绝对化,否认运动;相对主义诡辩论则只承认运动,否认相对静止。
相对主义(relativism),是一种认为观点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因立场不同、条件差异而相互对立的哲学学说。该学说主要应用在涉及道德准则的场合,因为在相对的思维模式下,价值观和伦理学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相对主义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取决于争议的程度。
相对主义的实质是:一个概念有确定的形象概念【即可以用数字表示】,但没有确定的抽象概念【即不能用确定的数字表示】那么此概念就是相对概念。像这样的概念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能根据抽象概念的大小来相对的判断对与错。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主义主张成立的隐含前提建立在它绝对适用于所有事物上,既否定普遍有效真理的存在却又主张自己是普遍有效的真理。
诡辩指为明显的谬误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论证手法称作诡辩术也叫文字游戏。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研究和批判诡辩论是在同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哲学思辨的斗争中坚持和发展实践的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诡辩论的实质是形而上学的变种,它是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折衷主义。因为他们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规律性,抹杀概念的客观内容,不从事物的本质联系中把握问题,而是委屈现实,按照主观愿望随意抽取客观事物中的某些片段,来证明早就定下的原则。同时夸大事物相对的方面,否认客观事物之间有本质的区别,用相对性排斥绝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