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个人账户用于:
(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统筹账户用于: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