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危房鉴定可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等部门。
【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第十四条 鉴定危险房屋执行部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86)。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等的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