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结构设计的朋友,请教关于独立柱基与基础持力层的问题?

工程简介:独立柱基 多层(6+1) 无地下室
设计基础埋深-2.5m
持力层(连砂石)位于-2m至-4m
问题1:当未挖至-2.5m标高时以达持力层,是否还需继续要挖至-2.5m设计基础埋深?
问题2:当已挖至-2.5m标高时未达持力层,应该怎样处理?是否可以直接将柱基延伸至持力层?

一、当未挖至-2.5m标高时以达持力层,是否还需继续要挖至-2.5m设计基础埋深?
[答]:没有上述几位所说的那么绝对,勘察工作也不是把所有地层全部都揭露了,开挖后与勘察报告不相符的情况也有,要不咱也不用验槽了,而设计院是根据勘察报告来进行设计的,既然开槽后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有出入,那设计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设计进行调整也是应该的。只不过,一来这种情况毕竟是个案,出现的概率较少;二来,就是有变化,出入也不大,因此,一般不会对设计进行调整,但这不等于就不能调整。
二、当已挖至-2.5m标高时未达持力层,应该怎样处理?是否可以直接将柱基延伸至持力层?
[答]:开槽后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有出入,这也是正常的,如果经设计院验算后,仍能满足承载力及变形要求,那仍可沿用原设计不变,否则应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处理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改变柱基的埋置深度,使其达到持力层,这一般在持力层埋深出入不大的情况下采用;二是:对原设计基础埋深位置的地基土进行处理,这通常在出入较大的情况下采用,至于具体的地基处理手段,那得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合理选用,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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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7
这个很简单的,不论什么情况下,基础的挖深都不应小于设计,特殊情况,就需要改变基础结构,所以达到基础持力层而深度没达到,也需要按图纸设计的深度施工。
这是因为基础需要根部的嵌固力
第二个问题有多种方法,看实际的情况来决定采用什么工艺加强,结果是必须达到基础持力层的部位,也有的改基础结构,比如,改桩基础
第2个回答  2010-11-28
我做结构设计的。

1. 当然需要继续挖至设计基础埋深。
2. 一般设计按照地勘做,现场土质情况应该不会与地看报告相差太大,这时可以继续往下挖到持力层,基础埋深可以不变,持力层与基础底面之间可以采用级配砂石垫层处理。如果相差较小,可以将柱基延伸至持力层。如果相差较大,不能延伸,因为传至基底承受的弯矩将更大(柱底剪力乘以埋深)。具体怎么处理,可以由设计人员认定。
第3个回答  2010-11-28
1,必须达到设计埋深
2,如果离持力层不远,或者仅少量基础不在持力层上,与设计院联系后,可以协商采用换填
如果离持力层很远,可以与设计院联系,改用桩基础或者修改基础埋深,修改持力层基础大小等
第4个回答  2010-12-17
勘察工作也不是把所有地层全部都揭露了,开挖后与勘察报告不相符的情况也有,要不咱也不用验槽了,而设计院是根据勘察报告来进行设计的,既然开槽后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有出入,那设计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设计进行调整也是应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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