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医保能否异地报销

我跟老婆是岳阳人(城镇户口),在长沙上班有几年了,五险什么的也一直是在长沙买的,老婆怀孕了想回岳阳生孩子,请问:1、是否能报销,在哪里报销?2、如果可以报销额度或者比例是多少?3、报销的范围是什么(如妊娠过程检查、医药费是否能报销)?4、费用报销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异地生育报销条件:

1、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参保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0个月以上

异地生育报销资料:

1、医保手册

2、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住院病历

5、诊断证明

6、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7、夫妻双方身份证

异地生育报销流程:申报-受理-审核-支付

1、单位社保专干持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申请报销,并如实填写医疗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

2、经办机构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录入,签收并打印回执单;

4、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经办机构完成对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5、通过银行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6、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参保人员报销费用、支出单号码。

一般缴纳了规定生育险的,异地生育是一样可以享受正常的生育险的。需要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申报。必须的几样证件: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证明、住院期间的发票。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其基本条件是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另外,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范围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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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5

可以的。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在父亲或者母亲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为孩子办理入户,之后凭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及母亲的身份证到孩子户籍的街道办理未成年人医保并缴费。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扩展资料:

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第2个回答  2016-02-24
  可以的。
  1、首先要了解清楚,当地的社保是否包含生育方面费用报销,一些地方生育费用是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的。
  2、如果在报销范围内,异地生育的,需办理相关手续,经当地合管办批准后,产生的费用才可以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管理中心,各地不同的。
  3、参保人异地住院,如果是突发事件的,先由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须带齐基本医疗保险证、本人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正式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异地就医备案表到社保局(医保股)办理报销手续。
  4、社保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医疗卡复印件(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5)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7)单位证明(在职参保人)原件;
  (8)医院证明(电脑故障)原件;
  (9)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0)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11)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
第3个回答  2015-12-07
1,可以报销的。至户口所在地报销即可。
2,地区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岳阳应该是70&左右。
3,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可以报销。
4,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在户籍所在地为孩子办理入户,之后凭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及母亲的身份证到孩子户籍的街道办理未成年人医保并缴费。待成功扣费后,领取医保卡。凭孩子医保卡、出生证和孩子的住院发票及明细到孩子住院的医院报销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9-02-27

当然可以啦,看完视频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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