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必须把工作全部完成了才能离职吗?

离职时必须把工作全部完成了才能离职吗?公司老总说离职必须要把手里面所有工作全部完成后才能交接办理离职。请问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没有附加条件,办理交接手续只是交接,与工作是否完成无关。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离职,依法应提前3天通知单位;试用期后离职,依法应提前30天通知单位。在离开办单位时注意交接工作顺利即可。

扩展资料: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属于单方面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本人承担。

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工资或不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6
我个人认为应该是这样的。离职时应该把你的全部工作完成才离职。最起码是你个人做人的原则。做事要善始善终。另外你这样做。你你进入新公司有好处。新公司的人会认为你对工作很认真,最起码你离职都会拿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不会撒手不管,不负责任。他们就需要这样的员工。这对于以后找工作,对于新公司的印象,给你打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也是你日后工作的经验。
第2个回答  2019-05-29
不需要。如果你是公司的正式员工,要办理个人辞职手续的话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并且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报告书,内容包括:部门负责人姓名、你的姓名、申请时间、离职时间。大致这些就可以,可能有些单位还需要别的信息。 但是要注意一般都是一式两份的,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等你离职了之后,连同你们公司给你的从入职到离职所有的人事档案外加一份盖有公章的辞职信都会放到你们的档案里,这样资料都给你了你的工作也就算交接完了。
第3个回答  2020-06-20
不需要,只要提前一月书面提出即可,工作因执行周期不同,不作要求,有的工作做完可能几月,所以劳动法中对工作是否完成并无规定,但个人可以在提出书面申请的一个月中尽量帮现在公司做好份内事宜。之所以有一个月的交接期限就是为了公司安排他人接手工作的。
第4个回答  2018-06-27
离职必须要拿离职证明。你下一家公司入职一般都会要求你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追问

证明肯定是要有的,主要是交接的问题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