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定书案号和开庭通知书案号不一致怎么办?

如题所述

仲裁定书案号和开庭通知书案号不一致可以补正。案号写错了,可以下达民事裁定书,以补正的方式予以纠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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