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北京工作单位给我缴纳了一份社会保险,包括四险和医疗;但我最近才得知,以前回老家时家人用我的身份证在老家办了一份个人养老保险并一直交费至今。请问熟悉这方面知道的朋友,我现在这两分保险是还保持这样一直交?还是转移合并比较好?
两份保险都只交了一年半的地间。去年交费时因这个问题讨论过一段时间,所以家人就帮我办了,而我自己不清楚到底他们办没办。所以就变成这个情况了。老家也是城镇户口,非农。
在老家交的个人养老保险,每月交近400元,如果我不退个人养老的话,一直交下去,是否以后到退休时再合并领取的钱更多呢?这样做合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