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B.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C.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D.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答案】:B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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