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卖了,我们从正式员工转为劳务派遣了 工龄补偿如何争取

我们是云南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合同还有几天就到期了,今天才知道公司已经被卖了,我们十多个员工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怎么在公司干了六年,突然今天我们被告知,将在新的公司从零开始,试用期一个月,然后考试,不合格自己走人,六年的工龄,突然变成临时工,劳务派遣了,我们的工龄补偿金该如何争取呢,有无法律依据啊,请知道的 告诉我们,谢谢大家了,
(积分不多,我已经倾尽所有了,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1
首先,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应该可以拿到6个月经济补偿金。
其次,你们可以到新公司工作,也可以不去,主动权在你们。
第三,如果公司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免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6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几乎可以解决你拉的所有问题。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第3个回答  2010-12-26
公司破产,合同到期,你们可以获得6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4个回答  2010-12-26
【改制 变更 解除】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34号第二条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的规定办理。

【客观变化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企业工龄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