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购房补贴政策2022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落户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落户的,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本市城市人才在东部新城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家庭为单位仅限一套)。

4.已享受《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 11号)购房奖补政策的,不再享受该政策。

5.购买没有入库项目的商品住房不享受以上购房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淮北市引进人才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保障机制

(一)建立住房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职责为制定引进人才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相关政策,研究决定企业项目入库等相关事项等。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政府、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项目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商品住房政策优惠项目库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入库企业、项目。

第三条 购买入库项目商品住房优惠政策

1.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落户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落户的,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本市城市人才在东部新城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家庭为单位仅限一套)。

4.已享受《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 11号)购房奖补政策的,不再享受该政策。

5.购买没有入库项目的商品住房不享受以上购房优惠政策。

第四条 认定条件

(一)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政策性住房)指以家庭为单位在淮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

(二)东部新城指迎宾大道及合徐高速连接线以北、龙岱河以东、人民路以南、龙脊山山脊线以西区域。

(三)迎宾大道及合徐高速连接线以北、龙山路以东、开渠路以南、龙脊山山脊线以西区域新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参照在东部新城购房优惠政策执行。

第五条 兑现程序

(一)申请。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超市窗口申请,填写财政奖励补贴申请表,提供购房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申请人银行卡,办理相关手续。

(二)核查。

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对是否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和享受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11号)购房奖补政策核查。

2. 外来人才户籍由购房所在地公安部门核查。

3. 本市农村人才由户籍所在地村(居)、镇(办)核查。

(三)兑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购房人提供的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奖补兑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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