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普通专家、资深专家和行业特备专家。
普通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在65周岁以下;
5.遵守《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资深专家除参加普通项目评审外,可参加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论证、评估、咨询,以及对质疑、投诉、争议项目的复议等工作。以下人员可以申请成为资深专家:
1.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
2.有关政府部门或重要行业的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研究、制定、贯彻相关专业领域制度和政策的丰富经验,在本单位担任中高层领导职务;
3.在相关领域的国际国内重大赛事担任过评委的专家;
4.在相关领域的国际国内重大赛事获得奖项的专家;
5.表现突出、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普通专家。
行业特备专家主要是指达不到普通专家所需职称条件和年龄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行情,且符合普通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聘任为行业特备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