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部门是指政党或组织中常务人员为完成规定的任务有权管辖的一个特殊的领域。
一般来说,一个政党或组织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代表大会,如党代会、人代会、工代会、职代会等。由代表大会选举出若干委员,再由按照委员数1/5左右的数量推举出常务委员,即常委;常委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担负该组织的日常决策任务。
在我国现行地方政权中,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中,都设有常委。军队也设有常委。 一般习惯上常委指党委常委较多。如:省委常委、市委常委、县委常委、区委常委等。
扩展资料:
常委部门组成人员
一、固定入常的职务
省委书记,省长,专职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省纪委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长,省委宣传部长,省委秘书长,省会城市书记、副省级城市书记,省军区政委(或司令员),省委统战部长
二、以下职务根据地区各项因素可能入常:
1、排名在常务副省长之后一到两名的副省长(常委副省长)。
2、总工会主席、教育工委书记。
3、省内主要经济主体城市市委书记。
4、因省内工作需要而设的工作部门负责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