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时报的停刊时间

如题所述

共分为四步:
第一步:缘起:
2008年7月11日,《财经时报》刊发记者崔帆的稿件,《农行常德分行46亿巨额不良资产剥离真相》,报道农业银行湖南常德市分行(后称“农行常德分行”)在继2003年至2004年期间违规剥离12.11亿元的不良资产后,又于2008年违规剥离46.21亿元的不良资产。而《财经时报》报道的这起事件的背景,则是“农行拉开8000亿不良资产剥离大幕之际”。
第二步,异议
2008年8月11日,在《财经时报》的报道《农行常德分行46亿巨额不良资产剥离真相》刊发整整一个月之后,收到了中国农业银行的农银函(2008)102号函件。按照《财经时报》的说法是,中国农业银行,通过这封函件,对“我报《农行常德分行46亿巨额不良资产剥离真相》的报道动机以及内容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在基础之上提出了贵行的要求。”
要求是什么?因为没有看到这则函件,所以不得而知。不过《财经时报》在回复中称“贵行在报道刊出之后函告了相关宣传管理部门”,由此看来,中国农业银行很可能向宣传部反映了情况——当然,笔者只是猜测,而且也不确定是哪一级的宣传部。
第三步,回复
《财经时报》在收到中国农业银行的函件一周之后,作出回复。表示“虽然事实细节或许与全部事实有所出入,但报道本身是从正义立场出发,而非恶意做为。”并且,根据中国银行向宣传部门反映情况的做法,也“已就采访过程向上级主管部门做了说明”。并且《财经时报》表示“决定另派其他记者编辑全面复查关于本次报道,(原报道记者崔帆应在复查过程予以回避)……如复查结果证明报道系全部错误,本报将以负责任的态度承担应负之责任。同时,在复查过程中,本报愿将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一并送与贵行进行参考。”
第四步:停刊
可以看到,以上三步,还仍旧属于新闻媒体与报道对象之间,就新闻的真实性的申诉与回复——至少在我目前所能看到的资料来看是这样子。但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就有点让人感到突然——如果真的是报道有失误,农行可以要求《财经时报》道歉,也可以起诉《财经时报》。不过,最终的结果却是:
《财经时报》因为今年七月刊发的一篇企业报道被控失实,被上级主管机关认定为违反了“媒体不得异地监督”“新闻采访需履行正规采访手续”“重大、敏感新闻 稿件刊登前需与被报道方进一步核实、交换意见”等新闻宣传纪律,导致失当。上级主管机关决定对财经时报实施停刊整顿三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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