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预测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
2、拟定和贯彻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市级财政收支预算和部门综合财政预算,汇总编报全市财政收支预算。
4、办理市级财政收支预算、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工作;办理动用市级预备费和机动财力的有关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
5、具体承担市直部门的预算编制等工作承担研究提出市直部门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的建设和审核基本支出预算建议草案工作。
6、分析报告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县(市、区)预算执行。
7、研究拟定市级部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核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统一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库;审核、批复市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8、拟定市与县(市、区)的财政分配政策,提出分配方案;负责市对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市对县(市、区)的专项补助和税收返还等有关事项。
9、会同有关科室办理省对市财政的结算事项。
10、拟定财政管理体制和全市预算管理制度,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
11、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费、罚没收入、市级政府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工作。
1、阶级性和公共性:由财政或政府的关系产生了财政的两个并存的鲜明特征,即阶级性和公共性。
2、强制性和非直接偿还性:财政的强制性是指财政这种经济行为及其运行时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来实施的。财政的非直接偿还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对纳税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也不需要偿还。
3、收入与支出的对称性:财政的运行过程是有收有支,因而收入与支出的对称性构成财政运行的一个重要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淮区财政局预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