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管的打假行动

如题所述

【官方信息原文】随着“日丰”品牌的崛起,市场上一度出现了数十种似是而非的“克隆”产品。而在众多“傍日丰”企业中,最为猖狂的莫过“上海日丰”(上海日丰管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日丰高新管道企业有限公司)。
“上海日丰”恶意注册并使用“日丰”字号,并在其产品和广告宣传中突出使用“日丰”、“日丰管”、“上海日丰”、“上海日丰管”等字样和日丰享有著作权的“日丰管,健康水管,管用五十年”广告语。在2001年4月20日《荆州晚报》上刊登的“上海日丰管郑重声明”中,“上海日丰”更谎称自己为“日丰管的唯一生产厂家。”并在同一版面上进一步大肆虚假宣传:“荆州地区出现假冒上海日丰品牌,请消费者认准上海日丰铝塑管,管上都有‘上海日丰管’字样。”“上海日丰”的恶意竞争行为造成了消费者和经销商对日丰及日丰产品的混淆,不仅严重侵害了日丰的合法权益,也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留下了隐患。
面对“上海日丰”两公司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2003年,我司把“上海日丰”两公司、“上海日丰”产品的经销商----“荆州市华润水暖批发部”及《荆州晚报》告上了法庭。判定“上海日丰”两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判定“上海日丰”两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在《新民晚报》、《南方日报》、《荆州日报》刊登致歉声明,向我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与此同时,销售“上海日丰”产品的经销商“荆州市华润水暖批发部”也被法院判定赔偿我司经济损失。
虽然“上海日丰”已得到应有的惩罚,但其它傍日丰厂家如:“日丰管业(深圳)有限公司”、“辉煌日丰”、“杭州日丰”、“北京北方日丰”、
“南京日丰”、“绍兴日丰”、“诸暨日丰”等依然继续在侵害我公司及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我公司将借此次胜诉之春风,继续向各地的“傍日丰”厂家宣战,誓将恶意侵权的不正当竞争者绳之于法!
2006年6月,我司诉“上海日丰管业有限公司”及“上海日丰高新管道企业有限公司”侵权一案以我司胜诉结案。法院判决上海日丰两公司更改企业名称,并赔偿我司经济损失。目前,这两项判决已成功执行。
【官方信息原文】
据佛山日丰公司介绍,从2000年开始,先后有上海日丰管业有限公司、上海日丰高新管道企业有限公司、杭州日丰、天津日丰、大连日丰等40多家企业假冒,以“日丰”作为企业字号进行注册登记。
2003年7月16日,佛山日丰公司将上海日丰管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日丰高新管道企业有限公司告上法院。两年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损害佛山日丰公司商业信誉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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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7
你好,佛山日丰水管,没有国际质量认证,几个字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