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报送失败的原因

如题所述

专项附加扣除报送失败的原因可能如下:
1、扣缴单位未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导致信息系统无法匹配关联;2、扣缴单位在提交纳税人基础信息时,未将纳税人身份类型选择为【雇员】;3、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网页端填报时,指定的扣缴单位有误;4、纳税人填报后未满3日,系统尚未完成信息归集、整理和推送。
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流程:
1、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或者下载税务局官方APP;
2、使用个人实名认证的账号登录系统;
3、在系统中找到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页面;
4、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扣除信息;
5、提交信息前仔细核对,确保所有填写无误;
6、确认提交后,系统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报送。
综上所述,专项附加扣除报送失败的原因可能包括扣缴单位未报送纳税人基础信息、身份类型选择错误、纳税人指定错误的扣缴单位,以及信息系统在纳税人填报后3日内未完成数据处理。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信息无法正确匹配或推送,从而影响了扣除流程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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