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离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突然离职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员工在离职前应查看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自己是否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例如,未履行合同规定的离职提前通知期限,或者在合同规定的禁止期间内与竞争对手签订劳动合同等;
2、承担因离职而导致雇主的损失:如果员工的离职行为给雇主造成了经济损失,雇主有权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责任:员工在离职后,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3、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4、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5、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6、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__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辞职后档案处理:
1、直接转移到新单位;
2、如果单位是直接为我们保管档案的,找到新单位就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如果单位将档案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需要人才市场去把档案由委托报关转为个人;街道,人才市场等存档部门;
3、从单位辞职后如果没有及时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相对而言安全性更高,避免档案丢失。
综上所述,员工突然离职的行为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其他员工的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员工在离职前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尽量做到协商一致。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及时联系律师,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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