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如题所述

根据律临查询得知。
1、A类(顶尖人才)无年龄限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称号、中国工程院院士后特别津贴人员;世界级领先人才、享受黑龙江省领军人才待遇人员;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科研人员;在国际一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或在国家级重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0篇及以上,或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科学家、工程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
2、B类(杰出人才)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黑龙江省学科带头人、黑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黑龙江省长江学者、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海外引进引智项目入选人员;国家级教学、科研骨干、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在国际一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国家级重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或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科学家、工程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
3、C类(领军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黑龙江省青年拔尖人才基金获得者、黑龙江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黑龙江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省部级及以上重要科研项目的骨干成员、在国际、国内知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的科研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
4、D类(高端人才),.黑龙江省青年英才扶持计划入选人员、黑龙江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员、黑龙江省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在国际、国内知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的科研人员。
5、E类(高级人才)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其中副高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市场、行业和社会评价以及人才能力贡献,将高层次人才分为五类,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分类认定,并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卡”,人才凭卡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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