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胜诉了对方没有财产怎么执行啊

如题所述

一、官司打赢了对方没钱执行怎么办
      1、官司胜诉后,对方称无钱执行的,逾期不履行判决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情况。
      2、如果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债权人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官司胜诉后,对方称无钱执行的,逾期不履行判决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实没财产可执行的,终结本次执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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