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分配旨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这个概念在国内最早是由经济学家厉以宁在1994年提出的,不过直到25年后,它才首次出现在官方话语体系中,之后,出现的频率开始变得越来越高,按照厉以宁的说法,从最朴素意义上解释:一次分配就是工资,由市场主导,二次分配就是社保,由政府主导。
三次分配就是公益,由社会道德驱动,三次分配首次获得官方认定,是在2019年10月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会议在提到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时,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而在次年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三次分配”政策指向得到了进一步明晰,会议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三次分配与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挂了钩,第三次,也就是最近的这一次。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三次分配被纳入中国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愈发明确,从概念的提出,到对这个重大命题进行阐述,再到提出基础性的制度要安排上了,我们可以感受到,政策信号越来越密集,创业家联系到同期共同富裕在2021年内被密集,高规格提及。
这表明,第三次分配即将进入大规模的操作阶段,智谷趋势文章《高层讲话传递重大信号,中国正在发生战略转向,决不允许穷者愈穷富者愈富》提到,前30年,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
现在开始,我们迈入了均贫富的阶段了,从“脱贫攻坚”到“共同富裕”,这既是同一个逻辑的自然延续,但也是战略方向的重大转变,此次中央提出第三次分配,其实就是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
意味着,要实现共同富裕,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这一阶段的工作将会围绕,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