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户口男方不让迁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后孩子户口男方不让迁的解决方法如下:
1、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男方不同意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协助办理孩子户口迁移手续。
2、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户口迁移问题。可以先与男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拒绝迁移户口的原因,然后尝试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可以考虑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经济补偿等方式来争取男方的支持。
3、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规定如下:
1、抚养费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抚养费数额根据父母经济能力、子女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确认;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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