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的管理费为何不能扣除?

甲方委托乙方做工程,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时候要有一定现场管理,这个都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您好!企业之间的管理费不能扣除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这些费用被视为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而非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因此不能抵扣。

2.这些管理费是为维持企业之间的关系和沟通而发生的,不能视为企业的必要费用。

3.企业之间行政费用的真实性和公平性难以确定,容易被滥用和伪造,因此税务机关一般不允许扣减。

另外,如果企业之间没有提供服务,而是母公司以提取管理费的形式向子公司收取,因为该项管理费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关,因此子公司支付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即使收取方取得收入交企业所得税,那么因为该项管理费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关,同样不可以扣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财务或税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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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4-16
企业之间的管理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原因主要基于税收法规的规定和税前扣除的原则。
首先,税前扣除原则要求,扣除金额和扣除凭证反映的支出金额必须是确定的。企业之间的管理费往往涉及到多个方面,如管理费用、人员费用等,其金额和性质可能较为复杂,不易确定,因此可能不符合税前扣除的确定性原则。
其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税前扣除的必须是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如果管理费并非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其金额不合理,那么就不能在税前扣除。
对于你提到的甲方委托乙方做工程,并要求乙方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的情况,这部分的管理费用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具体分析其性质和用途。如果这部分管理费用是乙方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且金额合理,那么有可能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但是,具体的扣除标准和条件还需根据税收法规和相关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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