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司不批准,而且卡着不办理退工手续,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具有预告解除权,即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够拒绝。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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