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包括:纸币、硬币。
现金等价物包括:投资日起三个月到期或清偿之
国库券、商业本票、
货币市场基金、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一、现金:是我国企业会计中的一个
总账账户,在
资产负债表中并入货币资金,列作流动资产,但具有专门用途的现金只能作为基金或投资项目列为
非流动资产。
二、现金等价物是指符合下述两个条件的流动性很强的短期投资资产:
1.很容易就能兑换成固定数量的现金。
2.很快就会到期,因此其市价受利率变动影响不大,一般三个月内到期的投资符合这一标准。
三、现金等价物是指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短期易变现投资:
1.它们必须可以转化为确定数额的现金。
2.它们的到期日必须很接近,以至于不存在因利率变动而导致它们本身价值变动的重大风险。
四、因此现金等价物具有随时可转换为定额现金、即将到期、利息变动对其价值影响少等特性。通常投资日起三个月到期或清偿之国库券、商业本票、货币市场基金、可转让定期存单等皆可列为现金等价物。会计上所说的现金通常指企业的库存现金。
五、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不仅包括“现金”帐户核算的库存现金,还包括企业“银行存款”帐户核算的存入金融企业、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也包括“
其他货币资金”帐户核算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六、在商品交换的价值关系中,充当等价物的商品,只表现为一定数量的使用价值,并不表现它自己的内在价值;但当它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时,就不再以单纯的使用价值姿态出现,而是作为价值体,作为价值的“体化物”(体化物:一个抽象性概念,意欲是将一个实际的物品『商品』视为价值计量的单位——价值含量体。
七、此处是用商品的使用价值作为一种计量标准来表达另一个商品的价值。)出现了,用自己的使用价值来表现同它相交换的商品的价值。充当等价物的商品之所以能够表现别种商品的价值,是因为它同与它相交换的商品具有同质的东西,即都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