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用我的名字报税怎么给我赔偿,不认识的公司?

如题所述

你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该公司盗用你的身份信息用于工资发放走账以增加人工成本逃避少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企业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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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31
法律分析:有影响,如果再上班时会出现重复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自己需要缴纳两个公司加起来申报工资的个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离职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劳动者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终止侵害,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2个回答  2022-08-29
法律分析:有影响,如果再上班时会出现重复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自己需要缴纳两个公司加起来申报工资的个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离职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劳动者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终止侵害,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3个回答  2022-08-31
法律分析:有影响,如果再上班时会出现重复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自己需要缴纳两个公司加起来申报工资的个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离职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劳动者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终止侵害,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4个回答  2022-08-31
法律分析:有影响,如果再上班时会出现重复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自己需要缴纳两个公司加起来申报工资的个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离职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劳动者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终止侵害,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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