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7-09
赠与性质的财产可以不返还。
男女双方以成家为目的的恋爱是平等行为,但是男方可以赠与女方一定数量的财物,分手后也可以不与返还。如果男方主张是借款,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男方需出具借条欠条等实物,否则,光凭转账记录法院不会支持。
第2个回答 2021-07-10
看是谁先提的分手,如果是男方先提出的分手,给你的一万块钱不应该要,如果女方先提出来的分手,就应该把给你的钱还给男方。还有一种情况。为了撤底分手,男方要钱,就给他,省得留瓜葛。给他就完事了。省的男方来找你麻烦!
第3个回答 2021-07-09
根据你的描述,我觉得如果你们互相没有其它经济往来,那么应该还给他,因为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钱,如果有经济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第4个回答 2021-07-10
分手一年多了,前男友,让你把1000块钱还给他,我是这么认为的哈,既然都分手了,要是你提出来的,我觉得你应该还人家,要是男方提出分手的,这钱你不要还他了,不过这钱也没有多些,就能看出人的人品,都分了,这点钱还叫钱吗?给人就得了呗,想听闹心扒拉的,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