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查勘定损程序是什么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1、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2、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3、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一、无交强险上路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判责:
1、车主没人购买交强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交强险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
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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