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通过校招进公司的应届生,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写明了"聘用乙方从事管理岗位",也写了"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节假日加班,乙方应按甲方安排出勤",合同上写了每日8小时,一周40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因为最近公司工厂交付紧张,操作工离职太多,公司人事安排我们应届生去产线支援两周,做操作岗位,并且强制要求周末加班,如果我不请假直接不去,算是旷工吗?
可是公司安排加班不是我们本职岗位的加班,而且并没有与我们商量,而是直接通知,没有征得我们同意
追答要么同意加班,要么等着被辞退。辞退的理由可是千千万。
但我不是制造部门,我是品质部门,交付问题本来就与我无关
追答你挣谁的工资,工资是你品质部门为工厂赚回来的,把你调到生产线上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