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 开发 复垦

请问怎么界定一块耕地是否属于国家保护的基本农田?乡镇一级普通耕地通过向上级政府规划部门报批获得同意后可否顺利进行土地性质的流转(例如做工业园一类的)?如果可以变更土地性质的话要通过哪些形式?(例如复垦等等)谢谢大家了,拿不出分,一定会酬谢的!

关于第一个问题:请问怎么界定一块耕地是否属于国家保护的基本农田?
最近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为国家保护的基本农田,请查询当地县或乡镇一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程,比耕地的黄色稍微深一点黄色标明的地块为基本农田。
关于第二个问题:乡镇一级可以通过向上级政府规划以及国土部门进行申请,通过县一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当地国土部门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请,在完成先补后占原则(即补充相应耕地)和完成土地征用(向集体进行土地补偿)工作后可以对耕地进行使用权转换,即集体用地转为国有用地,再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土地给企业、工业园,也可以以划拨的形式划拨给工业园,时间是50年。
关于第三个问题:如果仅仅是收回耕地,不对耕地进行开发,则只要求进行土地征用,完成土地使用权转换,即集体用地转为国有用地(不过一般政府不会这么干,因为没有什么收益,除非建立新的农场或蔬菜生产基地对耕地进行集约利用以获得收益)。如果要对耕地进行开发利用,将耕地变为新增建设用地,则必须满足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原则,也就是事先要补充新的耕地形成耕地储备指标,才能进行耕地征用。一般来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都可以用于新增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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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30
  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为国家保护的基本农田,请查询当地县或乡镇一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程,比耕地的黄色稍微深一点黄色标明的地块为基本农田。
  开发:乡镇一级可以通过向上级政府规划以及国土部门进行申请,通过县一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当地国土部门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请,在完成先补后占原则(即补充相应耕地)和完成土地征用(向集体进行土地补偿)工作后可以对耕地进行使用权转换,即集体用地转为国有用地,再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土地给企业、工业园,也可以以划拨的形式划拨给工业园,时间是50年。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如果要对耕地进行开发利用,将耕地变为新增建设用地,则必须满足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原则,也就是事先要补充新的耕地形成耕地储备指标,才能进行耕地征用。一般来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都可以用于新增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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