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里面数罪并罚的问题。刑法教材上说“先减后并”比“先并后减”更为严厉,但为什么能举出反例。例子如

刑法里面数罪并罚的问题。刑法教材上说“先减后并”比“先并后减”更为严厉,但为什么能举出反例。例子如下: “先并后减”:一个人被判了21年,在执行了2年后发现了之前的漏罪,判了15年。按照先并后减执行,最后执行区间是19~23年。
“先减后并”:一个人被判21年,在执行2年后执行期间又犯了新罪,判了15年。按照先减后并执行,最后执行区间是19~20年。 注: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本人只是一名学生初入刑法知识,还请各路刑法大神帮忙指点迷津。

你这个问题都不对,一个单罪最高不超过15年。追问

这学期刚学刑法,对单判只了解情节较重判10年以上,上限还不了解。。我再去百度下

嗯 确实是问题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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