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问题 跟房东签的合同没到期,因为房子环境太吵了,我想搬走.这样算不算是违约?我需要负法律吗?

我跟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房东一开始没跟我说我房间的窗外有个武警部队的饭堂,我住进来后才发现这里实在太吵了。每天早上不是敲锣打鼓就是洗锅碗瓢盆的。而且房东还有要涨房租的意思。我勉强住了3个月。发现自己神经都有点虚弱了。所以想搬,我想知道我搬后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押金能不能要回来呢?
我要怎样才能依照法律程序首先解除合同?我想转租出去,她又不同意。 房东这样做我觉得很不厚道,但一点办法都没有。怎么办啊?

其一,可以主张合同有重大误解,为可撤销合同,要求解除。出租屋旁边有部队饭堂,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休息;而房东签合同前没有告知,违反先合同义务;你又不知道,为重大误解,可要求解除合同。若合同解除,出租人应当返还押金。
其二,可以主张标的物瑕疵。出租屋为此租赁合同标的物,旁边噪声污染影响休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有瑕疵,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减少房租等方式补偿租赁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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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6
违约走人,押金拿不回来,除非房东愿意给
第2个回答  2010-11-26
您也一样敲到房东受不了 记得买耳塞 并打电话到环保局投诉逼房东认知并同意 如果自行退租恐怕得赔一个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26
你要依照法律程序首先解除合同,这样你就可以拿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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