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贷可以用配偶的公积金吗?

如题所述

一、商贷转公贷可以用配偶的公积金吗?

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但是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支持,例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成都不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南京,武汉,深圳可以办理。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二、成都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你好!现在有公积金转贷款业务,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在正常还款一年以后,其剩余的贷款额度附合您公积金可贷金额,且公积金正常缴费一年内未支取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公积金转贷款业务.目前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推出此项业务,广受大众欢迎.必竟可以省不少利息,至于外地是否开展了此项业务不是太清楚,我想规矩应该各地是一样的.

三、商转公2023最新政策中要求有哪些?

商转公最新政策中要求有,对于当事人按时缴足公积金已达到六个月以上;以及还有在本市已经购买了当地的住房、同时也有稳定的收入并且征信没有任何的问题、而且本人也同意用住房作抵押。

一、商转公最新政策中要求有哪些?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贷款人自己先还清商贷;另一种是以贷冲贷,贷款人要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综合上面所说的,商转公的行为是需要由当事人申请,而且在申请时也要确定自己符合贷款的条件,不管是先还清商贷还是属于以贷冲贷,那么都需要获得认可,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多咨询一下,这样自己的权益才能获得保护。

四、成都商贷转公贷最新规定?

成都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在成都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成都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成都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成都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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