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伤发生后,员工在疗养恢复期间,其工资待遇问题备受关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可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原待遇停止,按照相应的伤残待遇规定执行。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住院期间享受伙食补助。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工资暂停发放,改为工伤津贴,标准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相当。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员工,单位需负责护理费用,分为三个等级,护理费按月发放。
伤残等级分为10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抚恤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致残者在评定后,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安家补助。对于无法正常工作的五至十级员工,企业需安排适当工作或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在工伤期间发生工资纠纷,寻求法律援助是明智的选择。此外,还需关注劳动合同在工伤期间的续签问题以及误工费的计算。总之,明确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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