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品批发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处罚有哪些

对药品批发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处罚有哪些

《反兴奋剂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药品批发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者未按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
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反兴奋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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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2
《反兴奋剂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药品批发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者未按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
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11-27
我们被罚过,销售药品的5倍罚款,停业7天整顿,看和当地药监局的关系,当时也是正在奥运会期间,现在应该轻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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