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车交通事故维修时间比较长租赁公司不管不问?

如题所述

打车软件和网约车极大便利了日常生活,但使用打车软件乘车出了交通事故,软件平台和保险公司真会如想象中的那样顺利赔付吗?
案情简介
刘某乘坐滴滴顺风车,车辆在转弯时超速撞到了马路牙,导致车上刘某牙齿断裂,其女友骨折受伤,几番索赔却遭推脱,平台说它不负责,保险公司拒赔,司机也联系不上。这种情况下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律师,怎么办?
律师分析
该情况属于交通事故纠纷,那么谁来赔,怎么赔?刘某第一想到的便是,驾驶员、保险公司和滴滴公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需要承担责任。但滴滴公司平台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必须担责吗?
滴滴公司平台的责任需要根据车辆和行车的属性才确定,刘某当时使用的软件是"滴滴出行"内的"滴滴顺风车"。据资料了解,因滴滴打车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四种,根据滴滴经营模式的不同,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也会区别对待,①滴滴出租车:乘客乘坐出租车发生事故,责任由出租车公司承担。②滴滴快车、顺风车:乘客乘坐快车、顺风车发生事故,按交通事故侵权纠纷,驾驶员和乘客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因滴滴公司未参与盈利和抽成,只提供信息匹配服务。③滴滴专车:专车比较规范,费用高,公司盈利抽成和管理,对车辆和司机要求高。所以乘坐专车发生事故,由滴滴平台(过错责任,并对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司机的过错对乘客承担连带责任)、汽车租赁公司(过错责任)、劳务派遣公司(过错责任)、司机(过错责任)承担责任。滴滴合作的小桔公司是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的提供主体,一般司法裁判中倾向于认定平台仅提供居间服务,并非承运人,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根据刘某反馈,其对乘坐车辆的属性还不太清晰,不确定属于滴滴公司的车还是司机的私家车,司机和公司的协议未定性,需要进一步沟通取证。
保险公司是否应进行赔付?
实务中也有争议和探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案中,私家车使用滴滴变更车辆用途的,没有尽到及时履行通知义务,没有向保险公司补缴相应保险费用的,有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也有法院判决并未定性为非法营运,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十条明确规定:"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据此,合乘行为是国家政策允许的,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私家车在滴滴打车软件平台的合乘行为,也未明确私家车在滴滴打车软件平台的合乘是非法营运行为,且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中并未就在滴滴打车软件平台进行合乘行为是否应当免责进行明确约定或说明,从格式条款的角度出发,应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解释,故保险公司应在第三者商业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跟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完责任主体后,本案需再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投保情况以及医疗费用等等情况确定赔偿的先后顺序以及数额大小。
律师建议
1、对于乘客,建议广大出行人员,尽量使用正规出租车或公交车,乘坐打车软件顺风车或拼车时,均要系好安全带;对于需要常常乘车出行的,可投保意外险,为人身安全买份保障。
2、对于车主,建议滴滴车主提前到保险公司变更车辆用途,避免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同时建议购买多种保险并提高数额,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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