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一间公司工作将近半年,公司帮交了五险一金,由于合同到期又无法续签的原因,本人于8月1日离职。我想问一下,在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前,我是不是要自己到社保局去交这些保险费呢?如果不去缴纳这些保险费,是否属于中断?还有两点疑问,麻烦大侠们:1、如果说要继续使用我以前的帐号,那我是不是要回原单位去索要我的保险帐号呢?2、如果我没有提供我的帐号给我新的单位,那单位在帮我去缴纳这笔费用的时候,会使用我之前的帐号吗?还是重新开立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