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主体判断
初次分配的主体主要是企业。
再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和政府。
2、通过范围判断
初次分配的范围是物质生产部门内部,工业企业。
再分配的范围是全社会。
3、通过手段判断
初次分配的手段是市场机制。
再分配的手段是政府调控机制,税收,财政等。
4、通过分配原则判断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再分配注重公平,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
再分配的方式:
1、财产税
居民等财产拥有者,根据现有财产状况,依法缴纳的动产税和不动产税,如房产税、遗产税等,政府以此对居民收入进行的调节属于存量调节。
2、社会缴款
居民为维持当前和未来的福利,保证在未来各个时期能获得社会福利金,而对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险计划或各个单位建立的基金所缴纳的款项,如失业保险、退休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等。
3、社会福利
居民从政府获取的、维持最基本生活的收入,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福利金(如失业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保险金等)和社会救济金(如生活困难补助、救济金)。
4、其他转移收支
包括政府内部转移收支;本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之间的援助、捐赠、会费缴纳等,对私人非营利性机构的捐赠、赞助等转移收支;居民之间的内部转移收支,如城镇居民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收支。
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和收入调节,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正的基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