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房子装修,拆承重墙,如何维权?

别人房子装修,在三楼,共六楼(底层为储物间,实际为七楼),拆承重墙,此楼房为砖混结构,为单位宿舍,多数人为本单位职工,这样是不是很危险?现在容易发地震,我该到哪里维权?有人找了物业管理办公室,物管下了书面通知书,要求房屋还原,但房主不予理睬,现在该找哪里?法院吗?房主说拆了两面墙没有问题,还要我们拿出证据证明房子有危险,是这样吗?

  拆除承重墙,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5条第1款,你们不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房子有危险,反而要拆墙的房主提供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可以变更承重墙的设计方案。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1条和第34条,你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一般是国土与房地产管理局,或者是建设局,或者是住宅局。

  你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信访办投诉,信访办会转到正确的政府部门进行处理。

  法规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csghhjs/200711/t20071128_17978.htm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三十四条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