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满了,不给转正

我在一家门窗公司任技术员,今年3月份入职,说好实习期三个月,可如今都6个月了,总经理还是不给转正,说年底再看,他的意思是我现在不能独立完成工程,我想问下,这犯法吗?

1、首先你要明确你的试用期是三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试用期满三个月,如果试用期不合格,单位应该出书面的通知给你,如果没有通知,就视为试用期合格应该转正。应按转正后的工资街待遇支付工资。
3、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转正是需要办一些转正手续的,你可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询问一下原因,也有可能是他们疏忽了这件事,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而没有办理手续,视为默认转正,工资待遇就应该按正式工来发放,否则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去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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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10
你需要有书面的转正的条件
确定是否是以独立完成工程为条件
如果是的话
他们需要提供你独立完成工程的培训
而且培训周期应当是在见习期内
并且在之前有告知的义务

祝 好运
第2个回答  2008-08-10
按照新合同法规定 实习期时间长短跟签约时间长短是有关系的 如果他跟你签约的时间没有超过3年的话 那就是违法了 可以告他
第3个回答  2008-08-09
违法 实习期和你签的劳动合同有关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8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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