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没签合同能退吗

如题所述

以下即是关于是否能够退还定金的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若定金已经支付,并且双方针对合同内容进行过协商但是未能成功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署,此时,这种情况并不适用于定金罚则;
其次,倘若其中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地未进行协商,或者非经双方同意擅自修改了认购书中的条款,进而导致买卖合同因为未能通过双方签字确认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这种情况下便需要按照定金罚则来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突发事件,或者政府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一方当事人的确存在正当的原因,使得其无法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此时,也同样不应该适用定金罚则。
因此,能否退还定金的关键就是看您在约定的期限内是否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事宜达成共识。
至于如何合理确定定金的数额问题,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自行商议决定,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时对定金设定了上限,规定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其次,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比约定数额要高,则应理解为您所交付的定金合同已经发生变更;在收取定金方提出异议并且拒绝对此付款的情况下,此定金合同视为无效。
这一规定明确表明,定金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只有在您所交付的定金得到另一方的接收之后,定金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此外,关于双方违背合同之时,定金罚则的具体实施办法也有所探讨:
如果我们将此类行为定义为双方违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在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都曾经违反合同规定,损害到了各自期望的合同利益,且都应该承担各自责任的状况下,此时,若甲方的违约行为满足法定或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条件,而乙方向甲方提出其他方面的违约要求,那么甲乙双方应当只对甲方单方面适用定金罚则,对于乙方的其他违约请求,则只需按照常规的违约责任标准去追究;反之,若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皆符合法定或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此时对双方都应当视为适用定金罚则,即甲方丧失定金,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待双方互相抵销后,甲方有权选择收回全部或部分定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注意区分双方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避免错把本来只是行使抗辩权的单方违约错误地认定为双方违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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