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经济保障房时,个人或家庭需遵循以下规定:
租赁保障性住房条件
申请人需是本市户籍居民,单身者也需满足此条件。
家庭或单身居民的年度收入不超过规定线标准,且财产总额不超过限额。
申请人无本市内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未在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申请廉租住房者需提供市民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购买保障性住房条件
家庭成员需全部为本市户籍,特殊情况除外。
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需符合购买限制。
近3年内未转让过住房,且子女购买保障房有限制条件。
对于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可申请货币补贴,补贴按户籍人口发放。
租金补贴与缓缴政策
租赁者经济困难时,可申请租金缓缴、减缴或免缴。
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由市相关部门根据居民、财产、住房市场等因素每年确定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