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属于哪个部门编制?

如题所述

消防大队属于公安部消防局下属的武警消防部队。

公安消防大队(应急救援大队),是公安机关为负责一个县(市)级辖区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消防机构,是公安部消防局下属的武警消防部队的营级建制部队,维护地方稳定和社会发展。

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防火监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检查、消防知识普及、消防业务培训和对所属中队的管理等业务;所属消防中队主要担负着辖区内的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

扩展资料

管理机构:

公安部消防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政策研究处、防火监督处、标准规范处、战训处、警务处、科技处、宣传处、后勤装备处、审计处、财务处,负责全国消防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领导。

2018年3月前 ,各省、市、自治区设消防总队;地(市、州、盟)设消防支队;县(市、旗)设消防大队下辖各中队,同时又是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机构。

省级单位为省消防总队,下辖市消防支队(市级应急救援支队)常设部门部门有司令部、政治处、防火处、后勤处等,每个消防支队(如吕梁消防支队)又分管县级大队和执勤中队。消防中队(分管各战斗班)是基层消防力量,出警次数最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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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2


消防队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正在服役的消防队员编制是占的军队编制,因为武装警察部队是地方部队。

消防救援行为的法律性质 消防救援行为是指消防部队参加处置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灾害、事故时的救援行动。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人员和装备的作用及优势,积极营救急需救助的人员,努力消除险情,控制灾害发展。 消防救援行为由于其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其性质的认定上存在很多争议。

消防救援行为从本质上说应该属于行政救助行为。所谓行政救助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其法定的职权和职责对特定对象在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救援和帮助。

作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职责性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救助在对象和内容上都具有特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公安消防部队值勤条令》上也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有效地组织进行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保护社会财富和人身安全,保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拓展资料:公务员编制

公务员编制也叫行政编制,行政编制是国家机关编制管理部门根据宪法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所确立的组织原则,根据行政部门的结构、职能和工作量下达的工作人员的编制额度。是国家对行政机关的规模实行宏观控制的手段,编制额度具有法律效力,公务员的录用和转任均受其约束。





第2个回答  2020-02-12
消防队里面有两种编制类型,一种是行政编制,由队长、副队长使用,一种是事业编制,供文员、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一线消防员分为两种,一部分使用事业编制,属于工勤岗位,主要是指原来的士官;一部分不使用编制,属于合同制管理,这主要是新招聘人员。
第3个回答  2020-02-12
消防大队应属干地方武装警察部队,属于公安警察部队编制吧。
第4个回答  2020-07-16

消防部门由公安部和武警总部共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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