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星期一机动车车牌尾号4和9停驶。
2、星期二机动车车牌尾号5和0停驶。
3、星期三机动车车牌尾号1和6停驶。
4、星期四机动车车牌尾号2和7停驶。
5、星期五机动车车牌尾号3和8停驶。
石家庄限号注意事项:
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三环路、古城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扩展资料
《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交通情况,对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大型货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进行限制,限制内容经过听证后决定并公布。
自2019年10月7日开始,石家庄机动车常态化限行尾号将与京津一起轮换。轮换时间为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具体为:周一限行3和8,周二限行4和9,周三限行5和0,周四限行1和6,周五限行2和7。
石家庄主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与北京保持一致,具体规定如下:
1、限行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3、限行措施: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需要注意的是,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限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污染防治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淘汰高污染物排放机动车。
第二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纳入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城乡规划,制定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加大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投入,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新闻网-注意!节后上班首日石家庄限行尾号轮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石家庄限行规定:
禁止、限制通行的车型、时间和路段
(一)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1、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已办理通行证车辆除外)。
2、途经我市的外埠(非冀A号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应当绕行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或三环路以外国省道路。
(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1、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道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车、运钞车等载货汽车除外。
2、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时,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三)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
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四)非国标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
非国家标准的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国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机动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GB17761—2018)(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
拼装车: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拼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电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五)载客汽车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2、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六)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限行规定
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三环路、古城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扩展资料:
限行相关规定:
特殊车辆通行规定
(一)公交车
1、驾驶城市公交车进出公交停靠站点时,要提前进入右侧车道,按照顺序、单排依次进出,不得在公交停靠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2、公交专用道设置的路段、时间
(1)石栾路(裕翔街至石栾大桥),每天7:00-9:00, 17:00-19:00。
(2)谈固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每天7:00-9:00, 17:00-19:00。
(3)建华大街(石栾路至槐中路,和平路至体育大街与建华大街交汇处),每天7:00-9:00,17:00-19:00。
(4)中山路(西三环至新元高速桥),每天7:00-9:00, 17:00-19:00。
(5)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新石南路),每天7:00-9:00, 17:00-19:00。
(6)槐安路(西三环至天山大街),每天7:00-9:00, 17:00-19:00。
(7)体育大街(子龙大桥至裕翔街),每天7:00-9:00, 17:00-19:00。
(8)裕翔街(体育大街至南三环),每天7:00-9:00, 17:00-19:00。
(9)和平路(体育大街至东二环),每天7:00-9:00, 17:00-19:00。
(10)平安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每天7:00-9:00, 17:00-19:00。
(11)裕华路(苑东街至东二环),每天7:00-20:00。
其他时段社会车辆可以驶入公交专用道借道行驶。
3、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定
(1)在设有公交专用道的路段,驾驶城市公交车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占用其他社会车道。
(2)上述11条公交专用道在设置时间内,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通勤班车、出租车、校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和10座(含)以上客车均可在公交专用道借道行驶,其它车辆严禁驶入。
(3)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的,社会车辆可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通行。
(二)出租车
驾驶出租车可在设有公交专用道的路段行驶,不得在机动车道停车上下乘客,不得在公交站点停车待客、上下乘客;在设有临时停车站点的道路上,不得在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三)通勤班车
机关、企事业单位通勤班车,按照通行证规定的通行路线通行和站点停靠,不得在道路上随意停车和乱设站点。
(四)校车
校车可以在市区公交车道内行驶,要遵守校车相关规定,服从交警指挥。
(五)长途客运车辆
长途客运车辆(在石家庄客运总站、运河桥客运站、向阳街客运站停靠车辆和外地来石市旅游观光的长途客运车辆除外)不得在市区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通行,不得在客运站以外的市区道路停车上下乘客和停车揽客。
(六)教练车、考试车管理
教练车、考试车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市区道路。教练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在道路上从事教学活动。
(七)新能源号牌汽车
新能源号牌汽车是指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的载客、载货汽车。新能源号牌汽车在市区道路通行,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
河北新闻网-注意!石家庄限行新规今起实行!河北各市明起这样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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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交通情况,对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大型货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进行限制,限制内容经过听证后决定并公布。
1、星期一机动车车牌尾号4和9停驶。2、星期二机动车车牌尾号5和0停驶。3、星期三机动车车牌尾号1和6停驶。4、星期四机动车车牌尾号2和7停驶。5、星期五机动车车牌尾号3和8停驶。
石家庄限号注意事项:
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三环路、古城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自2019年10月7日开始,石家庄机动车常态化限行尾号将与京津一起轮换。轮换时间为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具体为:周一限行3和8,周二限行4和9,周三限行5和0,周四限行1和6,周五限行2和7。
没有限号。
限号规则:
周一:1 、6
周二:2、7
周三:3、8
周四:4、9
周五:5、0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石家庄限号规则
据石家庄市气象、环保部门预测,10月中下旬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天气持续较长,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自2017年10月18日0时起实行机动车2个尾号为一组轮流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市区三环路(含)以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每天限行2个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20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小型载客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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