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抓人

警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我抓到派出所询问了6个小时。询问期间他说我犯事了。我说我犯事了有证据我就认。我向他索要证据他踢了我一脚。说我不要证据。监控上看的清清楚楚的是你。询问期间一共踢了我3脚。搜查我家的时候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直到搜查过后才出示搜查令。到最后没事把我放了。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找我。为什么搜查我家。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抓人是民间通俗的说法,在法律层面上,应该分为涉嫌治安违法案件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涉嫌治安违法案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第七十六条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从上述规定来看,派出所没有证据时可以对涉嫌违法或犯罪的嫌疑人进行盘问或拘传,但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时间。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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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8
  1、一般情况下有证据才能抓人,但是个别特殊情况尤其是侦办刑事案件时,情况紧急时只要有证据线索,也可抓人。
  2、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2个回答  2015-04-04
警察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都能传唤你12小时,可延长至24小时。至于你说的踢了你三脚,可以向当地公安局督查和纪委投诉,搜查过后出示搜查令,这个不太好说,如果搜查令日期就是搜查当天,也是合法搜查,只是程序先后罢了。我觉得吧,如果真踢了你,身体没什么问题的话,这事对方能给自己道个歉就算了,曾经我也有过相同经历,不过没挨踢,事后一想,总觉得人警察办案效率不高,人真在办案了得相互理解。毕竟嫌疑人不是我们电影里看那样,几句话就能交代问题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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