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工程是某省利用地方财政拨款重点建设项目的骨干工程,总投资17000万元,建设单位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2007年6月中旬,该工程建设单位在当地媒体刊登招标广告,招标公告明确了本次对象为本省内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组建的资格评审小组对申请投标的20家施工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查,10家企业通过了资格审查,获得了投标资格6月20日像10家企业发售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确定了投标截至日期为6月30日,建设单位曾与22日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参见招标活动的邀请,该项目于7月1日公开开标,本次评委委员由建设单位直接确定的,其中招标人4人,本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人,当日下午至次日上午,评委会对10家企业的标书进行了审查,并像建设单位按顺序推荐了中标候选人,该建设单位提出应让名单之外的某水电局中标,原因是该水电局提出的优惠条件较好。
问题。该工程招标存在那些方面问题?????
谢谢您的回答,可以再具体分析的详细点吗?比如说违法是哪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