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证人需要什么条件

法庭上证人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具有适格性,并不意味着其证言具有可信性,证人证言的证明力需要在法庭上由法官依据证据规则进行识别、判断,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近邻、恩怨或利害关系,有为维护亲情、友谊、报恩或泄愤等方面的动机,会导致其证言的不可靠。因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1、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2、民事诉讼中: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3、行政诉讼中: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 )第五十五条和《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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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证人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便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

    证人是自然人。证人一般应当出庭作证,在法庭上接受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的询问、质证。

    证人作证是一种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权利,此外,证人还享有查阅询问笔录,要求对笔录中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的部分加以补充、改正,要求补偿作证而受到的经济损失,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受司法机关的保护等诉讼权利。

证人的义务:

    按照出庭的义务。

    如实作证并回答质询的义务,如实作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是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其二是不得隐匿事实。

    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

证人证言是证人对自己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证人始终是案件的第三者,证人证言永远不等同于当事人的承认。因此,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有限的,而且这有限的效力也要经过法官的认证,达到内心确信,才能成立,证人在作证时,其证言往往包含一些假性事实,即一些猜测,推断或评价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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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可以出庭作证,但是不能被称为证人.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作证的诉讼参与人。证人是一种独立于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鉴定人的诉讼主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4-29
法院认可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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