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一个劲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
究,人人守法,严格监督法律的实施。(一)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
提。首先得有法才能依法办事。有了法律,人们才有行为规则和准绳,才能
使国家有效地打击敌人,保护人民,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巩固无产阶级专
政,加速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因此,要健全法制,完备法律。(二)有法必依
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法律制定出来以后,就要严格执行,不折不扣地
依法办事,使法律成为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职人员、广大公民进行活动
的准则。(三)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执法必严就是要求执
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忠于人民的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严肃认真地调查研
究,核实证据,把案情搞清楚,做到一丝不苟地按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
办事。(四)违法必究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有力保障。它要求对任何违法
犯罪的人,都必须无例外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予应得的法律制裁,不
允许用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来代替法律处罚。(五)人人守法是社会主义
法制的可靠保证。人人守法,法制才能存在,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才会得到
加强。干部要带头守法,做守法的模范。(六)对法律的实施设置各种监督
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手段。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
对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行宪法和法律方面实行监督;人民检察
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是否
遵守宪法和法律行使检察权;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实行审判监督;公安机
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三个机关之间设立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
约的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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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3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个方面既是统一的,又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
  一、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它要求社会主义国家高度重视和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完备的法律,使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是因为,有了法,才能谈到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完善与否的问题;有了法,才能谈到依法办事和守法即法治的问题。所以,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就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立法,使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尽快地日益完备起来。
  二、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法律制定出来,就要付诸实施。有法不依,等于无法。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为人们所遵守,无异于一纸空文。有法必依首先要求一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固然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即使在处理敌我矛盾问题时,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其次,还要求全体公民遵守法律,使自己的言行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三、执法必严
  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它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必须做到严格、严肃、严明,切实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办事,一丝不苟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反之,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权乱法,徇私枉法,不仅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不到维护,而且会从根本上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四、违法必究
  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保证。这项要求的核心在于反对特权,也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分子都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制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例外。如果对违法者听之任之,或者对国家公职人员犯法和群众犯法不平等看待,或者对领导干部犯法不能绳之以法,那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就会丧失殆尽。
  以上四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它们密切联系在一起,成为法制健全的标准和尺度,我们不能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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